“个人受到公安部门处理,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每次减1分;酒后驾驶的,每次减50分;受开除党籍处分、撤职处分的;醉驾的,岗位履职考核得分为零分……”这是县建投集团本部员工岗位履职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考核评分细则。
为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县建投集团积极探索实行“一企一策”考核,员工岗位履职考核便是其中之一。
“我认为将酒驾醉驾行为纳入员工考核的做法很好,能对每个人产生警示作用,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铭记于心,保障了大家和群众的生命安全。”集团本部一名员工表示。
将员工考核与纪律建设相结合,一方面是集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性举措,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对“八小时之外”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让党员干部职工体验到规则的约束性压力,促使其言行统一、表里如一,坦荡做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做“两面人”。
“集团一直将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持续抓,将违规违纪行为具体量化为考核标准,有助于强化教育提醒,形成高压震慑。”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在集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合力,助推集团更好履行国资国企的新责任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