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467信息来源: 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5-04-2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共派出4个专项巡察组于2025年4月22日至6月24日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安置房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等7个方面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内容

坚持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聚焦行业系统突出问题,紧盯民生痛点难点,精准施策、靶向纠治顽瘴痼疾。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延伸到各乡镇和村(社区)

重点监督检查农村集体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情况。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

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延伸到各乡镇和村(社区)

重点监督检查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

对象:县人社局、延伸到县卫健工委、县公立医院、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

重点监督检查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四)养老服务专项巡察

对象:县民政局、延伸到各乡镇养老机构

重点监督检查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情况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巡察

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延伸到各乡镇

重点监督检查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运行管护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安置房分配专项巡察

对象:县住建局、延伸到相关乡镇

重点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分配环节运行情况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七) 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

对象:县人社局

重点监督检查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场秩序管理以及制度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0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89cc5ceebc5f7fa618f9719b0cadae1.png

Copyright 2009-2010 青阳县纪检监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皖ICP备2021008884号  https://beian.miit.gov.cn/
地址:青阳县纪检监察网 邮政编码:242800
办公电话:0566-5021248 传真:0566-5021201
皖公网安备:34172302000006

关闭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